第34章 艾勒里崭露头角
大吃一惊吗?桑逊检察长声称并不。他说,在那整个激动人心的夜晚,他一开始早就觉得诺克斯形迹可疑了。另一方面,很有意思的是,他又迫切渴望得到说明。为什么呢?怎么会呢?他甚至显得焦虑不安。证据——证据在哪儿?他脑子里已在忙于思考提起公诉的事宜了……并且认定了这是个棘手的大难题。所以忧心忡忡。
侦探长不说什么。他心情顿感轻松,但一直从侧面偷眼打量自儿子的局促拘谨的模样。当时一经宣布,诺克斯立刻吓得瘫软了半截,可是简直象奇迹似的又恢复了常态,琼·布莱特对这一切无法置信,惊得气都喘不出。……艾勒里主宰着舞台,却并不过分得意。在奎恩侦探长叫总部派人来,把詹姆士·诺克斯悄悄带走的时候,艾勒里一味摇头,不肯详加解释。不,他当晚什么也不谈;明天上午谈吧……对,也许是明天上午。
于是,到了十一月六日,星期六的早上,这出曲折离奇的戏剧中的演员们济济一堂。艾勒里坚持认为,不单单要对办案人员讲解清楚,而且要让受到卡吉士一案株连而焦头烂额的人也都来听——当然,还少不了那些哗众取宠的报界人士。星期六早上各报,全都以头条大字,报导了这位大亨的被捕;有传闻说,某个接近总统的显要人物,曾以个人名义致函纽约市市长,探听此事——这个传闻可能属实,因为市长整个上午电话忙个不停,打电话给局长打听情况,可惜局长知道得比他更少;又打电话给奎恩侦探长,侦探长老态龙钟地直摇头,对官方的一切询问只是回答说:“等着吧。”从诺克斯家散热器管子中搜出的那幅画,交给佩珀负责扣押在检察公署以候审讯时用;已经通知伦敦警察厅,在即将来临的一场法庭上的唇枪舌战中,需要这幅画作为证据,一俟相应级别的陪审团对诺克斯审判结束之后,原画自当妥予奉还。
要容纳艾勒里所执意邀请的这一大批专爱吹毛求疵的听众,奎恩侦探长的办公室实在嫌太小了。因此,集会地点就安排在警察总部的一个专用来开会的议事厅,出席者包括:一群出类萃的记者、奎恩父子、桑逊、佩珀、克罗宁、史洛安太太、琼·布莱特、阿仑·切奈、弗里兰夫妇、纳奇欧·苏伊查、伍卓夫——还有那以最不引人注目的方式入座的警察局长、侦探副总长,连同一位老是用手指摸摸衣领的坐立不安的绅士,此人被认出来是市长的最密切的政界朋友。看来是由艾勒里主持会议——这是最不合传统的做法,使桑逊大为恼火,市长代表很不以为然,警察局长也显得大不乐意。
可是艾勒里满不在乎。这议事厅有个讲台,他往这讲台上一站——就如同老师打算给整个教室内干瞪着眼睛的娃娃们上课似的;他身后竟还放块黑板呢!他站得笔直,气宇轩昂,夹鼻眼镜也擦得干净光洁。坐在后排的克罗宁副检察长对桑逊咬耳朵:“亨利,老兄呀,走着瞧呗。诺克斯可不是好惹的啊,他们在这案子上不知要胡闹到什么地步,我简直是想都不敢想!”桑逊不说什么,也没什么可说的。
艾勒里安详地开始讲解,流利畅达地把过去分析案情时的一切事实和推理都罗列出来,以便使那些到目前为止对本案内情奥秘还一无所知的人有所了解。直到他把收到两封恐吓信前后所发生的种种情况叙述完毕,才稍稍停顿一下,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他又深深吸了口气,然就不抓住这新推论的要点大加发挥。
“唯一能够投寄这两封恐吓信的人,”他说,“就是知道詹姆士·诺克斯窝藏着赃画的人,这一点我刚才已经指出过。詹姆士·诺克斯藏有赃画这一事实,幸而从不为人所知。那末,除了勘查的人——也就是我们这几个人——之外,谁还知道这一事实呢?两个人知道,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格林肖的同党,上面已经分析过了,此人就是杀害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凶手,此人之所以知道诺克斯藏有此画,全由于他跟格林肖合伙,而且格林肖亲口承认过,这个同党,也唯有这个同党,知道全部始末根由;另一个人呢,当然就是诺克斯本人了,这个事实我们这些人中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过。”
“很好。再说,两封恐吓信是各用半张期票打字而成,这个事实充分证明了写信人就是谋杀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凶手——也就是格林肖的同党——因为唯有凶手才可能从格林肖的尸体上取得那张期票。请诸位牢记着这一点;这是逻辑结构的重要环节。”
“进一步讲吧。在检验了打字机打出来的恐吓信之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呢?唔,第一封恐吓信是用一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出来的,巧得很,凶手报告我们史洛安与格林肖是弟兄的那封匿名信,用的正是这同一架打字机。第二封恐吓信是用‘雷鸣顿’牌打字机打出来的。这第二封的打字,明显地露出了马脚。打字者在打$30,000这一组字眼时,曾经有过失误;从失误中显然可以看出,‘3’这一字键的上排的符号并非普通的标准键盘上的符号。我来描绘给你们看看,信上那组$30,000是什么样子,这将有助于讲清楚我现在形成的观点。”
他转过身子,用粉笔迅速地在黑板上写出下列图像:$30,000。
“诸位现在请看吧,”艾勒里转回头来说,“打字者的失误在于:在打出了美金这一符号($)之后没有完全放掉‘字型变换按钮’,结果,当他接下去揿按第二个字键时——也就是打出‘3’这个字时——就在纸上出现了半截的破字。打字者自然就揿按‘逆位按钮’,重打‘3’字,但这是无关紧要的;要紧的是那‘3’字键的半截破字还存在纸上。那末,犯了这个常见的打字失误之后——所谓的失误就是:在企图打出字键的下排那个字时,却没有完全放掉‘字型变换按钮’,或称‘大写字体按钮’——又怎样了呢?无非就是这样:准备打出字键的下排字样的地方仍然空着;在空格的上端印出了下排字样的上部。诸位不妨看看,我随手在黑板上画出的草图。这样讲,大家听得清吗?”
众人大点其头。
“妙得很。咱们不妨想一想,在一切打字机的标准键盘上,‘3’这个字的键棒是怎样的,”艾勒里继续说道。“不言而喻,我指的是美国打字机。是怎样的呢?‘3’是在字键的下排,该字键的上排是代表‘号码’的符号。我来画给你们看吧。”他再次转身朝向黑板,用粉笔写出了下面这个符号:#。“简单吗,唔?”他转过身来说道。“但我要请你们注意,第二封恐吓信上的失误,表明了它并不是从标准键盘上打出的,至少‘3’这个字的键棒并不标准。因为,在后退一格打出‘3’字的部位上方的断头符号,原该是这个‘#”符号的下半截,然而——正如你们在黑板上所看到的——满不是那回事!相反,却是个很特别的符号——左面一个弧圈,向右拖出一根曲线。”
他已经牢牢吸引住在座的全体听众。他向前倾着身子。“所以,我刚才已经讲过,这第二封恐吓信所用的‘雷鸣顿’牌打字机,在‘3’这一字键的上排通常为‘#’这一符号的部位,显然另有别的特殊符号,”——他朝黑板上“#”这个符号晃了一下脑袋——“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这个‘弧圈曲线’只不过是某个完整符号的下半截。它的上半截会是什么样子呢?这个符号的全貌是什么呢?”他站得笔挺,安详文静。“诸位思考一会儿吧。请看看我用粉笔勾勒在黑板上的‘3’字上面的记号。”
他等着。大家都鼓起了眼睛。但没有人答腔。“其实是再也明白不过的了,”
艾勒里终于说道。“我真奇怪在座各位——特别是新闻记者——竟没有人能推敲出来。我可以信心十足的讲出来,看谁能反驳得了——我认为,这个‘弧圈曲线’只可能是某一个符号的下半截,那是唯一能够设想会出现于打字机上的符号——该符号很象手写的大写字休‘£’,竖笔当中有一小横……换句话说,就是代表英镑的符号(£)!”
引起了一阵惊叹和赞赏的嘁嘁蹙蹙之声。“很好,唔。我们只需查出一架‘雷鸣顿’牌打字机——当然咯,必须有一架美国打字机——其‘3’字键的上排乃是代指英镑的符号。从机率概算来讲,一架美国的‘雷鸣顿’牌打字机恰巧在这一个键棒上有着这个异国符号——我相信其机率是百万分之一。换句话说,如果你能查到一架打字机恰巧在这个字键上有这一符号,我可以根据数理和逻辑,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第二封恐吓信所用的打字机了。”
艾勒里有力地做着手势。“上面这段开场白对于理解下文是很重要的。请留神听我讲吧。还在史洛安被认为是自杀的那段日子里,在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前,当我跟詹姆士·诺克斯谈话时,我知道了诺克斯有一架新的打字机,那上面的一个字键是改装过的。这是我偶然获悉的,当时我去拜访诺克斯,他正在指示布莱特小姐开一张支票,用以缴付新打字机的款。他还提醒她别忘记为了调换一个字键而另附一小笔费用。此外,也就是在那个场合,我听布莱特小姐告诉我,这架打字机是‘雷鸣顿’牌——她明确讲出这个牌子;我还得知,这是那所房子里唯一一架打字机,旧打字机呢,诺克斯已经当着我的面吩咐布莱特小姐送给慈善机关。布莱特小姐着手替我打一份数字符号;她半道停了下来,揭下纸,嚷着:‘我得用笔来写出“号码”这个字眼(#)。’着重语气当然是我现在加上的。尽管这件事在那时并未使我感到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我却据此而了解到诺克斯家里只有一架打字机,是‘雷鸣顿’牌的,上面没有‘号码’(#)这个符号——否则的话,布莱特小姐为什么必须用手写出‘#’这个符号呢?——并且,我还知道这架打字机上的一个字键是调换过的,现在,既然这架新打字机上有一个字键是调换过的,既然它缺掉‘号码’(#)这个符号,那末,根据严格的逻辑推理,所调换的字键必定就是号码符号的键,这个字键的下排就是‘3’这个字!这是基本逻辑。这样,我只需弄清另一个事实,我的推理就完整了;我如果能查明在这被调换的字键上,‘3’上面原来那个号码符号(#)的位置,已换成英镑符号(£),那我就能万无一失地断言:这架‘雷鸣顿’牌打字机就是用来打出第二封恐吓信的。理所当然,在收到了第二封恐吓信之后,我为了要作此判断,只需朝打字机的键盘望一望就行了。一点不错,正是那个符号。其实,桑逊检察长、佩珀副检察长以及奎恩侦探长,全都应该记得此事,当时他们如果能注意及此,他们根本不须直接看到打字机;因为,那时奎恩侦探长曾在诺克斯的书斋中起草了一份电报发往伦敦警察厅,电文内有一句话就包含着‘十五万英镑’这几个字眼,而当布莱特小姐用打字机誊录侦探长的铅笔草稿时,嗳哟瞧呀!她并没有使用英镑这个字眼,而是用‘£’这个符号!所以,即使我从来没见过这架打字机,只要有布莱特小姐能在电文中打出英镑符号这样一个事实,再加上我手头所已掌握的其它情况,那也不可避免地会得出上述结论。……活生生的事实明摆
在那儿,铁证如山:第二封恐吓信所使用的打字机,乃是詹姆士·诺克斯先生的。”
前排坐的是新闻记者;他们笔下出现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①。除了喘息之声,以及铅笔的刷刷之声外,悄没声息。艾勒里把烟蒂丢在地板上用脚踩熄,对总部的规矩以及普通礼节毫不放在心上。“ehbien,”他轻松愉快地说道,“nousfaisonsdesprogrès。②因为我们知道,自从诺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后,他谢绝一切宾客,连他的法律事务临时代理人伍卓夫先生也不接见。这就意味着:能够使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来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下列一些人:诺克斯本人、布莱特小姐、诺克斯家的佣仆。还有,由于两封信都是写在半张期票上的——而期票又只可能为凶手所有——所以这又意味着:上述这些人中的某一个人,就是凶手。”
艾勒里滔滔不绝地往下讲,以致于议事厅后排的细微声响——实际上,必须说明,这个声响是从理查德·奎恩侦探长座位上传出来的——没有被人注意,艾勒里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嘴里说个不停,使可能的反对意见无从冒出来。“让我们逐一排除疑点吧,”他一口气往下说道。“我们先考虑最后一批人。写信人会不会是佣仆中的一个呢?不会;因为在勘查本案的最初阶段,这些佣仆中没有一个曾经到过卡吉士家——检察长派所有专人掌管着具体名单——因此佣仆中没有一个能够针对卡吉士,以及后来又针对史洛安,布置假线索;而这套伪造假线索的手法,是凶犯的重要特征。”
后排又起了一阵簌簌不安,艾勒里又一次不停顿地把话接着讲下去。“会不会是布莱特小姐呢?——请原谅,布莱特小姐,”艾勒里微笑着表示歉意,“原谅我把你也牵扯进来议论一通,然而逻辑是不懂得对女性另眼相看。……不会,不可能是布莱特小姐,因为,在那制造假线索的日子里她虽住在卡吉士家,但另一方面她却不可能是格林肖的同党,而这却是凶手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何以知道她不可能是格林肖同党呢?这样的想法岂非太怪了吗?非常简单。”他停了一停,对琼注视了一下,从琼的目光中觉察出某种谅解,于是立刻接着说道:“布莱特小姐向我承认过,她以前曾是,现在仍然是,维多利亚博物馆的私人侦探。”一阵惊叹兴奋的**,使他下面要讲的话淹没无闻。一时之间,这个会议看来是开不下去了;但艾勒里敲敲黑板,俨然一幅老师上课的派头,使乱哄哄的喧闹平静了下来。他继续生下讲,眼睛不看桑逊、佩珀,也不看自己父亲,这些人全都压着一肚子不乐意和满腔怒火,望住了他。“我刚才讲,布莱特小姐向我承认,她是维多利亚博物馆所聘请的不公开露面的侦缉人员,当初打出卡吉士家,唯一目的就是追踪失窃的利奥纳多作品。布莱特小姐是在史洛安被看作自杀之后,在第一封恐吓信出现之前,把这情况告诉我的。当时,她给我看了轮船票——她已经买好票要回英国去了。为什么呢?因为她认为那幅画已经断了线了,既然已经惊动官府,不需要她插手了。她买票打算离开这儿,意味着什么呢?显而易见,意味着她当时还不知道赃画何在——知道的话,她就不会离开纽约了;她打算回伦敦,就证明了她对此一无所知。而我们这个凶手的主要特征又是什么呢?就是:他确实知道赃画何在!“那很好。既然布莱特小姐和几个佣仆都被排除在疑点之外了,那末,剩下的只有诺克斯本人是第二封信的作者,所以也就是格林肖的同党和杀人凶手。”
“怎样核实呢?诺克斯充分体现出凶手特征:首先,在针对卡吉士而制造假线索的那段日子里,他曾在卡吉士家出入。其次,我不妨暂时离题扯一下吧,——就在诺克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造成了并无第三者在场的假象之后,他为什么又主动跑来自称就是第三个人,以破坏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假象呢?他这样做很有道理:布莱特小姐已经当着他的面讲清了茶杯的情况,从而把第三人这个论点戳破了……因此,他装出协助侦查的姿态,对他是大有所得而一无所失的——这一有魄力的行动,更显得他清清白白。他在史洛安问题上也是有来龙去脉的:他可能就是跟随格林肖一起到比乃第旅馆去的那个人,从而得悉史洛安与格林肖是弟兄,于是他就写匿名信给我们,作为构陷史洛安的一种暗示;再说,他既是凶手,从卡吉士棺材内拿到了遗嘱,就把它放到了隔壁他自己那座空房子的地下室中,而复制一把钥匙放在史洛安的保润烟盒内;最后,他作为凶手,握有格林肖的表,当他在卡吉士收藏品总库干掉了史洛安之后,他就把表放在第二名被害人的保险箱内。”
“那末,他为什么又写两封信给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画失窃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了:史洛安自杀之说已经公开被推翻了,他知道警察当局仍在缉捕真凶。况且他正受到压力,要他归还利奥纳多的作品——他给自己写了两封信,就造成一个印象:凶手仍然逍遥法外,但不论凶手是谁,至少不会是他诺克斯,写信的是外面某个人——因为,他如果想得到查信会追查到他自己的打字机的话,他就根本不会写那两封信了。”
“这样,他自己把画偷掉,是打算进一步制造假象,仿佛这个虚构出来的外人为了偷画而故意把警察从他家引开;他事先把自己家里的防盗报警器搞坏,无疑是算计好我们从时报大厦空手而归的时候,被毁的防盗报警器可以向我们作证:那幅画是在我们徒劳往返之时被偷掉的。这是条绝妙好计;因为画既被偷,就免除了他还给博物馆的义务,而他从此以后就能秘密保住此画,万无一失了。”
艾勒里朝议事厅的后排笑笑。“我看见尊敬的检察长正在舔嘴咂唇,恼火犯愁。我亲爱的桑逊啊,你显然是在担心诺克斯先生的律师们的争辩。毫无疑问,他那些法律智囊必然会摊出诺克斯亲自打字的某些样品,用以表明:你所指控是他自己投寄给自己的两封恐吓信,与他本人的打字风格全不相同。你不必为此担心:任何法官都明白,诺克斯在打这两封恐吓信时当然会故意改变自己平素的打字风格——行款间距、标点使用法、某几个字体打得特别重,诸如此类——以便加强假象:信是出于别人之手。……“至于谈到两幅画。不外两种可能:第一种
可能是两幅画一开始就都在诺克斯手中,象他自称的那样,还有一种可能是他仅有一幅——也就是他从卡吉士那儿买来的那幅。如果他仅有一幅,那末,他所说被偷就是撒谎,因为在他自称被偷之后,我在他家查到了一幅。他看见我查获了,就心急慌忙搬出两幅画的典故,企图使我们认为他一直拥有两幅画,查出来的那幅乃是复制本,原本已被这个凭空捏造出来的窃贼所偷去。这样一来,他诚然牺牲了一幅画,可是却保住了一身皮——至少他自以为能够这样。”
“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是开始就有两幅画,那末,我查获的那幅,或者是利奥纳多作品,或者是复制本,在我们把不知诺克斯藏匿在何处的另一幅油画找出来之前,是无法断言的。然而,不论现在扣押在检察公署内的画是属于哪一幅,反正另有一幅仍在诺克斯手中——如果他确是拥有两幅的话——而这另一幅,诺克斯是决不肯交出来的,因为他早已一口咬定它已被外人偷走了。我亲爱的桑逊啊,要是你能够在诺克斯的产业的某个地方把那幅画挖出来,或者在别的什么地方找到它,并证明是诺克斯放在那儿的,那末,对他的指控就比现在更加过硬。”
从桑逊瘦瘦的脸上的表情来看,对这个论调还是不以为然的;他显然认为这个案子漏洞百出。但艾勒里不让他把心里话说出口来;他不停顿地往下讲。“总而言之,”他说,“凶手必须具备三个主要条件。第一:他应能针对卡吉士和史洛安而布置假线索。第二:他应是两封恐吓信的作者。第三:他应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符合这第三个条件者,只有几名佣仆、布莱特小姐和诺克斯。但是佣仆们被第一个条件所排除,我刚才已作了说明。布莱特小姐被第二个条件所排除,我刚才也已讲过。剩下来只有诺克斯,既然诺克斯完全符合上述这三个条件,所以凶手非他莫属。”
理查德·奎恩侦探长并不因为他儿子大出风头而感到有面子。当那一阵少不了的盘问、祝贺、争论以及记者纠缠,都闹腾完了之后——值得注意的是报界人士中有几位在摇头——奎恩父子回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侦探长办公室,只有二人相对的时候,老头子让刚才强自抑制住的内在感情流露了出来,艾勒里觉察出他父亲心情已经不痛快到了极点。
有必要指出的是,艾勒里本人此刻也并不象一头自以为了不起的初生之犊。恰恰相反,他那消瘦的脸颊绷得紧紧的,眼色中显出疲乏和狂热。他一枝接一枝地抽烟而不知其味,并且回避父亲的目光。
老头子毫不含糊地数落起来。“嗨,”他说道,“要不是你是我儿子的话,我一定把你一脚踢出去。在我曾经听到过的一切枯燥乏味、不能自圆其说、牵强附会的高谈阔论中,你刚才在楼下的那番表演,倒也真是——”他耸了耸肩。
“艾勒里,你记住我的话吧。麻烦还在后头呢。这一次,我对你的信心是,是——哼,你丢了我的脸,可恶!至于桑逊——唔,亨利可不是笨蛋;他在走出议事厅的时候,我清清楚楚看得出来,他感到自己正面临着一生事业中最辣手的对簿公堂了。这案子到了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呀,艾勒里;肯定站不住的。一无证据,二无动机。动机,真要命啊!你刚才只字不提动机。诺克斯为什么要杀死格林肖呢?当然,你大可运用你那套狗屁逻辑,头头是道、引经据典地说明诺克斯就是咱们的对象——可是动机呢?法官要的是动机,可不要逻辑。”他说得口沫四溅。
“这一回可得要吃不了兜着走啦。把诺克斯抓了起来,他有美国东部最大的律师们替他出庭辩护——他们会在你办得象象样样的案子里挑岔子、找漏洞,孩子啊,把你驳得体无完肤,就象块硬干酪③一样,全是窟窿——”直到这时,艾勒里才激动起来。本来他一直耐心坐着,甚至还点点头,似乎侦探长的长篇大论全在他意料之中,尽管他并不欢迎听这样的话,可也并非不能容忍。但这下子他挺身站了起了,脸上掠过某种惊讶的表情。“就象什么一样全是窟窿?你这是什么意思?”
“哈!”侦探长喊道。“这下子可踩到了你的尾巴了吧,是吗?你以为你家老头子是个白痴吗?也许亨利·桑逊没有看出什么,我可是看出来啦,这话一点不假。而你要是也没看出什么来,那你就是傻透笨透啦!”他敲敲艾勒里的膝盖。
“告诉你吧,艾勒里·歇洛克·福尔摩斯·奎恩埃你说你已经排除了这些佣仆中有人会是凶手的可能性,理由就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在那伪造假象的日子里,曾到卡吉士家去过。”
“不是吗?”艾勒里慢吞吞说。
“是的。那很好。伟大。一点不错。我赞成你的意见。可惜,我蠢笨的宝贝儿子啊,”老头子悻悻然说道,“你应明白,你还没有考虑深透埃你把每一个佣仆都排除在凶手之外,但为什么他们之中就没有人能够成为外面凶手的同谋呢?我这是直言相告,你去仔细思忖思忖吧!”
艾勒里不作回答;他叹了口气,让他就此发挥下去。侦探长往转椅中一坐,气呼呼的哼了一声。“这样愚蠢的疏忽,真是少见埃……你这样的人物,也更是少见啊!我真是弄不懂你,孩子。这件案子已经把你的脑袋搅乱了。你竟然想不到,佣仆中可能有人会被凶手收买,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来打第二封恐吓信,外面那个凶手却安安稳稳躲在一边!我并不是说事实一定就是如此;但我敢打赌,诺克斯的那些律师必定会提出这个推论,这样一来,你那整套说法,把一个个对象都排除在疑点之外只剩诺克斯一人,还怎么站得住脚呢?呸!你的逻辑不顶用。”
艾勒里点头默认。“讲得有道理,爸爸,你讲得非常有道理。我希望——我相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人想到这一层。”
“唔,”侦探长心烦意乱地说道,“我猜想亨利确是没有想到,要不然他当场就会跳起来哇哇叫了。这也总算是走运吧。……可你瞧,艾勒,我刚才指出的漏洞,你显然已经全都明白过来了。你为什么不现在就堵住漏洞——何必要耽误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断送了我,也断送了亨利的前程呢?”
“你问我为什么不堵漏洞,”艾勒里耸耸肩,两臂高举过头。“——上帝啊,我累死了!
侦探长摇摇头。“你是越变越傻了,”他喃喃说道。“你是什么意思呢——你不敢?这也算得上一条理由吗?好吧——就算是诺克斯吧。但这是公事,孩子,是公事呀!总要有切实讲得通的依据才行,你该知道,只要你坚信自己是正确的话,我会全力支持你的。”
“这我知道得够清楚的了。”艾勒里笑道。“父爱是奇妙的。比它更奇妙的只有一样,那就是母爱。……爸爸,我此刻讲不出更认真的话来了。不过我要告诉你这样一句话,你不妨姑妄听之,别管它是真是假。……在这件卑鄙龌龊的案子中,最骇人听闻的勾当还不曾爆发出来呢!”
【注】①《爱丽丝漫游奇境记》(aliceinwonderland)——是一部十九世纪的英国著名童话,作者为卡罗尔(lewiscarrol,是charleslutwidgedodgson的笔名)1832-1898
②这几个法文,意思是:唉,好吧,我们取得了进展。
③硬干酪(swisscheese)——是一种白或淡黄色的多也的干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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