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眼睛
这是一间新建成不久的教堂,在这里摆放的一切东西都是新的,做弥撒的大厅里面,那些整齐摆放,手工和材料都堪称上上之选的长条形桌椅上,现在还散发着油漆的味道。由于它地处偏僻,前来做礼拜或者祷告的人,必须要步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但是这一切并不能影响那些热情如火的信徒,像潮水般的蜂拥而至,原因很简单,这间教堂的主事者,就是在佛罗伽西亚元首和叛军进行对抗,并获得元首大人亲自颁发奖项的唐诺马可神父。有唐诺马可这样一个早已经获得上帝青睐的虔诚使者坐镇,也难怪这间教堂建立仅仅半年时间,就已经连连出现各种“神迹”。
当然了,那些连接目睹“神迹”的信徒们在热情澎湃之下,大量的捐赠也如潮水般的流淌进了唐诺马可神父大人的口袋,最后变成了他老人家实验室里的各种仪器和材料,这样更变相的刺激了各种不同“神迹”的产生和爆发频率。
面对这些惊人的“神迹”,面对一个又一个超越人类知识范畴的伟大力量,甚至有人预言,最多只需要五年,唐诺马可神父主持的这间教堂,就会成为整个佛罗伽西亚岛国的宗教圣地,而唐诺马可神父,当之无愧的会成为这个国家的宗教最高精神领袖!
就在自己的事业即将到达顶峰的时候,唐诺马可神父惊喜交集的迎来了一位异国他乡的朋友。他乐不可支的带领战侠歌参观了这一座依山而建,已经可以用雄伟来形容的教堂。唐诺马可神父像猴子献宝一样,带着战侠歌欣赏了他在教堂里重新布置出来的试验室,和各种他亲手组装的电子器材。
当两个人慢慢走到教堂的顶层时,一阵微风吹拂而至,带来了海的温咸和丛林的清香,战侠歌的目光最后跳过沾沾自喜,等着他发出惊叹与赞赏的唐诺马可神父,直接落到了远方那一片连绵不绝的群山顶峰上。过了很久。战侠歌突然伸手指着一座山峰,问道:“你觉得,它高吗?”
看着那一座带着挺拔气息,傲立在群山之间,犹如擎天柱般直刺动霄,笼罩在云与雾的山峰,唐诺马可回答道:“高,当然很高。”
“那么,”战侠歌微笑道:“明天早晨,请你陪我一起去爬山好吗?”
第二天两个人凌晨六点。就背着沉重的登山工具开始了他们的旅行,十四个小时后。当太阳即将消失在海与天交汇的那一端时,两个人才终于到达了他们的目的地。两个人肩并肩站在一个视野最辽阔的位置上,静静的欣赏在夕阳的余辉下,镀了一层金黄色泽的群山,感受着一览众山小的动人感觉,战侠歌突然再次问道:“你现在再看看,它高吗?”
唐诺马可望着自己脚下曾经走过的路,他本来应该理所当然的回上一句“当然高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迟疑了。
“你突然觉得它并不高了是吗?因为这只是一座被我们征服的山峰。当我们踏在这里的时候。我们放眼远望,就会发现,原来在前方,还有比这座山峰更高,更陡峭,更险峻的山峰。只要我们愿意继续努力攀登,我们就能领略到更多美丽风景。”
战侠歌凝视艳红如血的夕阳,他轻声道:“我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神的存在,所以我不能评判你利用电磁学、物理学、化学和行为心理学。通过一些高科技手段来制造‘神迹’,引导更多的人来相信上帝,接受你们的教义,拥有信仰是否正确。但是我知道,在两年前,我们初次相逢时,你就能做得比现在更好!你……仍然站在一座早已经被自己征服的山峰上,在这两年时间里,你没有再迈动你的脚步。”
唐诺马可神父突然呆住了。
“也许有些话说出来,会伤你的自尊,但是身为你曾经在战场上并肩作战的朋友,我想和你说一点真心话。”
战侠歌沉声道:“神父你是一个天才,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能够像你这样,通过自学成才,同时在行为心理学、物理、化学、电磁学、神经学、宗教学等众多领域成为专家级人物。你一心想要继承牛顿先生晚年没有达成的遗愿,用科学方法来证明上帝的存在。为了支持你的试验,你依靠在教堂制造种种‘神迹’来为自己赚取必要的科研经费,这是你独特的生存方式,造就出一个与共不同的你。但是我必须告诉你,当我们到达了一定高度时,你被卡在了瓶颈当中,如果你不能抛下原来的方法,找到新的目标,在我们脚下的那座教堂,就注定是人生最巅峰,再也不可能逾越的高峰!”
说到这里,战侠歌遥望着远方无边无垠的海水,望着头顶的这片蓝天,他突然想起了一段在小学课文上学到的童谣,“在这个世界上最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辽阔的,是人的心灵!”
唐诺马可真的痴了,虽然这只是一段再简单不过的童谣,但是却蕴含了明悟人生的哲理,他沉默了很久,直到夕阳彻底消失在海与天的交集处,黑暗的夜幕慢慢笼罩了群山,笼罩了林海,笼罩了远方蔚蓝色的海水,唐诺马可仍然静静的站在那里,而战侠歌也没有再说话,就静静的陪在他的身边。
聆听着战侠歌悠长而平稳的呼吸声,在这片到处都是陡峭坡地,现在被黑暗笼罩更加危机四伏的山峰上。平时很少野营,对野战生存更是一窍不通的唐诺马可,却出奇的只觉得心中一片平和宁静,仿佛只要有身边这个年轻的男人存在,任何危险都不可能再靠近他。
唐诺马可静静静品味着这种奇异的安全感,他抬头仰望着远方那一座座已经在黑暗的掩映中,变成一片片黑影的更高山峰,他突然轻声道:“喂!”
战侠歌应道:“嗯??”
“你不远万里从中国赶到佛罗伽西亚。找我有什么事?不会是专程赶过来告诉我,那座教堂,注定已经是我人生不可逾越的最高峰吧?”
战侠歌笑了,他转头凝视着唐诺马可神父,在初升的圆月照耀下,他的双眸在黑暗中闪着动人的柔和光芒,他对着唐诺马可神父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微笑道:“我是专程来拜访你,诚心诚意的邀请你,在未来的路上。成为我们可以彼此依赖的伙伴。我需要你的帮助,在同时。我也可以给你一个更广阔的天空。你会有一间设备齐全的试验室,和一批学有所成,能够为你提供真正帮助的工作人员,你会有大量的资金支持,你也可以和各个学科的顶尖专家去一起探讨交流。而且在这里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让你去做有违自己的信仰,有违道德理法的事情!”
凝视着战侠歌递到他面前的右手,深深的看着战侠歌那发亮的双眸,感受着他身上那种不动如山侵略如火的强者气质,唐诺马可神父在心中暗暗发出一声轻叹。他为了自己的宗教使命,钻研过行为心理学、精神学等学科,他自以为,自己早已经开天眼观凡尘,可是直到今天他才算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精神领袖的魅力。面对战侠歌这样一个男人,面对他诚心诚意的邀请,唐诺马可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拒绝他的人,绝对不多!
“好!”
唐诺马可神父也伸出了右手,两只大手在空中紧紧相握。
“相信我,你在未来人生的路上,绝对不会后悔今天的选择……我的兄弟!”
被一个比自己至少小二十岁的男人称为兄弟,唐诺马可神父的心里却被一种奇异的情绪给塞满了。虽然在黑暗中,他们只能彼此勉强看清楚对方的脸部轮廓,唐诺马可还是勉强挤出一丝微笑,他用怪异的声音道:“好!不过……你是一个军人,而且百分之百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军人,我真的很好奇。我已经是一个半老头子了,又不懂任何军事知识,虽然称不上手无缚鸡之力,但是给我一枝枪,我一抬板机,子弹能射到哪里,大概只有上帝才能知道了。杀人我不会,战争谋略我不懂,搞间谍情报这一辈子更是和我无缘。你专程来找我,我又能帮上你些什么?你总不会想让我这个神父,在战场上拿着一本圣经到处乱窜,用一颗仁爱的心,去感化那些冥顽不灵的恐怖份子,让他们可以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吧?”
战侠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放缓了语调,沉声问道:“神父请你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有用企求换来的和平,有用卑躬屈膝换来的尊敬吗?”
当然没有!
历史的事实,早已经清楚的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面对一群早已经灭绝人性四处掳掠的豺狼,用所谓的感化,用所谓的包容,让他们能够迷途知返,最终取得皆大欢喜的双赢结局,那只是童话故事里才会出现的情节!
“我是一个军人,我最喜欢作的事情,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战侠歌抬起了自己的双手,他的十根手指上,都布满了老茧,这是一双充满了力量,在战场上杀人无数,沾满了血腥的手!战侠歌轻声道:“我是一颗国家用大量资金武装和训练出来,用暴力摧毁一切反搞的獠牙;而神父你,就是一双帮助我锁定目标,寻找到敌人要害与弱点,让我可以对他们一击必杀的……眼睛!”
……
犯罪嫌疑人名字叫俞奉教,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却已经是一个因为偷窃、赌博、打架、抢劫、嫖娼还不给钱等罪名,十一次进入监狱和劳教所。至今仍未见丝毫悔改,甚至以自己的丰富人生经历而沾沾自喜的老江湖了。他也明白,自己根本就是一个对社会只有消耗不会有任何贡献的寄生虫,所以他干脆给自己起了一个很贴切的外号……粮仓里的老鼠。
在两天前,俞奉教这只粮仓里的老鼠又被捕了,和原来的小打小闹不同,这一次俞奉教如果真的罪名成立再次被送进大牢,在他未来的人生当中。将会不愁吃穿和伙计们义气相投的呆上相当长一段时间。
俞奉教涉嫌绑架了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并向这个小女孩的双亲勒索十万人民币的赎金。在领取赎金时,俞奉教被早就在现场设下天罗地网的刑警当场抓获。俞奉教十四岁就“出道江湖”,犯过的案件多如牛毛,和形形色色的警员、警官们反复打过交道,已经积累出相当反侦察经验。俞奉教也非常清楚,自己这一次如果松口,将要面对的法律严惩。在警方并没有取得什么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无论审讯人员如何开导,如何向他讲述坦白从宽的政策法规。甚至是如何威逼利诱,他就是抱定了打死也不开口的态度。
面对这样一个拥有丰富反侦察经验。摆明了死猪不怕开水烫态度的家伙,就连市公安局最出色,从刑警队长位置上提拔起来的欧阳卓副局长,也感到束手无策。最麻烦的,还是很有可能落到俞奉教手中,只有七岁大的人质。
根据资料显示,俞奉教这个家伙是一个典型的“独行大盗”,平时在全国流窜作案,很少有朋友一起作案,更没有加入过什么犯罪团伙。俞奉教这个人虽然犯案累累。但是从他以往的“战迹”上来看,他还没有杀人灭口撕票的胆量,很可能是把小女孩藏到了什么隐藏的角落,如果利用俞奉教身上搜到了少量软毒品,一直把他扣压,只怕他还没有招供,那个七岁大的小女孩,就会渴死,饿死!那时候害死她的最大罪魁祸首只怕不是眼前这个死不招供的俞奉教,而是把他抓来看押的人民保姆了。
试问,这种罪名,又有谁能承受得起?
可是,如果真的把俞奉教放了……这个家伙现在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兼之他和警方打了十四年的交道,已经清楚的知道警方释放重要嫌疑人后可能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放长线钓大鱼这套刑侦手段,在他身上根本不会产生任何效果。终于有机从公安局走出去后,只怕打死俞奉教,也不敢再回到隐藏小女孩的位置。一旦这个绝对滑头的家伙,顺利摆脱警方的监控来个逃之夭夭从此在人间蒸发,不管能不能把他重新抓获归案。只怕落在他手中的人质得不到及时解救,也是结局堪恢弘!
继续扣押不行,放了也不妥当,犯罪嫌疑人死活也不开口,时间越拖下去,人质的生命安全系数就越低,市公安局的副局长欧阳卓,这一辈子还没有遇到过这么气闷的案件。现在他真的有心把俞奉教放掉,希望这个家伙在逃出本市之前,哪怕是已经跑到外地后,再良心发现的打一个报警电话,报告他们人质的位置。但是以欧阳卓多年的刑侦经验告诉他,这种可能性,机率小得可怜。
罪犯跑了可以再抓,可是人质要是因为我们的工作失误而死亡,就再也活不回来了!身为一名警察,身为人民的保姆,当然要以人质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考虑要素。
欧阳卓沉思了很久,虽然有满腔的不甘,但是他还是对站在自己面前的刑警队长,下达了最后的命令:“把俞奉教放了,想办法在他的身上安装追踪器,你亲自带领精干警员跟踪,如果在出去十二个小时后,那个家伙还没有任何行动,也没有打报警电话,就把他给我再抓回来!”
至于把人重新抓回来,应该怎么办?
也许动用一些无法搬上台面的手段,来强行撬开犯罪嫌疑人的嘴巴,是他们最后一个可以运用的方法。但是俞奉教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任何路可以回头,他必然死不招认,如果连这个方法也失效的话。他们能找到的,就只能是一具因为时间放置过长而发臭,终于引起别人注意的尸体!
欧阳卓略略思考,又对刑警队长命令道:“你再立刻下发通知,请我市各街道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配合各区协警人员,一起在各个可能隐匿人质的区域进行搜索,寻找人质。”
其实无论是欧阳卓。还是刑警队长他们心里都清楚的明白,这样的命令下达,只能说是聊胜于无。他们居住的是一个拥有三百万常驻人口,一百五十万流动人口的大型城市。想要在这样一个大都市里去搜索一个只有七岁大,又被限制住自由的小女孩,谈何容易!
街道居委会这样的组织,到了今时今日,早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效用,那些协助警方办案的人员,大都是年龄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她们没有固定工作却因为生活的阅历而交际广阔,她们一方面协助警方工作。每个月领取几百块钱的补助金,一方面还要经营自己的摊子,来补贴家用。
这些协警人员,平时传达各种警方的指令,张贴各种公文还能胜任,但是她们绝不可能丢下手中的一切事务,全心全意的去进行大面积细密搜索这样繁重的工作,事实上这种工作,也超出了她们个人的能力极限,在一个城市阴暗的角落里。鱼龙混杂,各种关系网,通过种种渠道层层交织,不知道有多少难测深浅的区域,不要说是她们,就算欧阳卓副局长亲自动手,想要动这些区域,也需要三思而后行。
“咣当……”
看押室的大门被打开了,在俞奉教小心翼翼的注视中,一个身高足足有一百九十公分。衣衫不整脸上还带着几个口红印,身上更有一股廉价香水味,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被两名公安人员,用还算礼貌态度的“请”进了看押室。
已经享受到充足礼貌待遇的这位友邦人士,显然还并不领悟,他凶光四射的眼睛向上一翻,对着两名警员伸出右手的中指,摆出来一个嚣张到极点的动作,厚重的嘴皮一翻。吐出来一个连俞奉教这样一个小学未毕业,就开始走江湖的资深混混,也能听懂的英文单词:“shit!”
两名警员盯着眼前这个比他们两个人都要高出一大截,就象是一头北极熊般的可恶家伙,脸上都浮现出愤怒的表情,但是可能因为对方是外宾的原因,他们对视了一眼,最后还是勉强压抑住怒气,选择了容忍。
“砰!”
看押室的大门被关闭了,但是两名警员的随意交谈,仍然穿过厚重的大门,传到了俞奉教的耳朵里。
“老赵,这个洋鬼子够拽的啊,犯了什么事情,被请进来了?”
那个被称为老赵的警员,狠狠向地上吐了一口口水,道:“你看他那付模样,还不知道他干了什么好事?嫖娼也就算了,遇到兄弟们临检查房,竟然衣服都没有穿就跳了起来,挥起拳头就打,四五个兄弟一起扑过去,才勉强把他制服,就算这样打杨还被他打得软组织挫伤,今晚住进了医院。欧阳副局说了,这个家伙看到兄弟们反应这么强烈,除了嫖娼之外可能还另有隐情,欧阳副局打算等把他的身份资料调过来,再进行审问。”
俞奉教偷偷打量了一眼那个至少比自己高上一头,长得牛高马大,手腕几乎比自己小腿还粗,全身带着一种强悍霸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的“室友”,他狠狠咽了一口口水,彻底打消了上去询问的番,是软柿子就捏,有便宜就占,有好处就捞的想法。
那位“室友”他那双血红的眼睛只是在俞奉教的脸上一扫,俞奉教心脏就开始狂跳。但是这位新室友显然没有和俞奉教拉拉关系,促进国际和平交流的想法,事实上他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目光已经说明了一切……他对俞奉教很不屑!
这位长得活象是北极熊近亲的室友,喷着满嘴的酒气,解开自己价值不菲的真丝领带,就象是丢一只臭袜子般,把它随手甩到一边。扯开衬衫的纽扣,露出他象公熊般长满了胸毛的胸膛和一只骷髅刺青。再粗鲁的甩掉自己的名牌皮鞋,“砰”的一声就重重躺在看押室的**,不到一分钟,看押室里就扬起了响亮的呼噜声。
俞奉教瞪着就睡在身边不远处的北极熊“室友”,过了好半晌,他才慢慢的闭上了自己的双眼,他心里清楚的明白,他必须要养足精神。明天他就要面对最凌厉的审讯了,公安局这边一定会出动最出色,经验最丰富的审讯人员,只要他稍有不慎,就会被那些人抓住马脚。如果能通过这最后一关,按照中国的法律程序,没有足够证据的警方只能把他释放,到了那个时候,他必须尽快摆脱身后的尾巴,想办法有多远逃多远。
“我应该找人做一张假身份证。最好是确有其人,输入身份证号码。能查到个人资料的身份证。嗯,这个人还必须老实本份,要不然他也犯了事,我还傻乎乎的继续使用他的似身份证,那不是自投罗网吗?”
拥有相当反侦察经验的俞奉教,在心里努力构思着他的出逃大计,“我绝对不能找自己的亲戚和熟人,有很多家伙,就是缺乏自立精神,一出事外逃总是想着靠熟人。傻不拉唧的跳进了那些雷子(公安)早就设好的陷阱。只要我不和任何人联络,绝不犯案老老实实的找上一个工作,隐姓埋名的藏上个七八年,这个案子撤消,我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嗯,大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那里管得太严,我是不能去的。但是太小的县城,我这个外地人过去,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我最好找一个不大不小的中型城市,而且要找一个没有任何亲戚或朋友居住的中型城市。对了,不管怎么样,我也必须在生活小区里,租上一套房子,就算租金太贵比较咬手,但是总比住在那些一两百块一月的平房里,随时要接受警察和联防队突击检查要好得多!”
至于那个被他绑架的小女孩,俞奉教根本就没有想过,逃到外地后。再打电话报警。现在警方是苦无证据,他只要咬紧牙关死不认账。警方也拿他无可奈何,就算是以后真的又被抓住了,他也可以再装傻充愣蒙混过关,就算难免吃点皮肉之苦,总好过连蹲十年大狱!
假如他真的打了电话,被录音了怎么办?
如果他花十块钱找一个小孩子把纸条送到公安局,让那个小孩记住了他的相貌,通过挑选相片,把他指认出来了怎么办?
那不是自己双手把证据送到警方面前,又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嘛。再说了,就算他打电话报警,算是协助政府破案立功,算是变相的投案自首,算来算去,自己案底实在太厚,绑架勒索的性质实在恶劣,他俞奉教号称粮仓里的老鼠,走江湖这么多年现在依然屹立不倒,凭的就是一双锐眼和小心谨慎谋定而后动,又怎么可能是这样的笨蛋?
“这帮警察能自己及时找到那个小女孩把她救出来,那自然最好,那个时候我早就跑远了。如果他们太笨,最后只找到了一具尸体……”想到这里,俞奉教不由打了一个冷颤,他太清楚象他这样的人,手上要有了一条人命再落入法网,他最后的结局了。最后俞奉教狠狠一咬牙,在心中叫道:“反正我也没有在现场给那些雷子留下任何证据,那个小女孩要死了,倒是一了百了,就再也没有人出来指证我了!”
“小女孩,叔叔并不想为难你,是这帮雷子和我过不去。如果你真的不行了。不要来找我啊……”
心里还在暗中喃喃自语,一声柔柔的、轻轻的、淡淡的,带着几分惊慌,透着几丝无助的小女孩低语就传进了俞奉教的耳朵:“叔~~叔~~”
俞奉教的眼睛,在瞬间“曾”的一声就瞪得比猪尿泡还要大上三分。他迅速向自己的新室友那里望了一眼,北极熊仍然在蒙头大睡,呼噜声打得那当真是惊天动地。
伸手擦掉自己额头上渗出来的冷汗,俞奉教轻轻吁出一口长气,再次躺到了**,看来这只是他的错觉罢了。
刚刚闭上自己的双眼,那个声音又飘进了他的耳朵。“叔叔,我好怕~~你干嘛要绑住我~~”
俞奉教没有睁开双眼,他在心里不停的自言自语:“错觉!错觉!错觉……”
可是那淡淡的、柔柔的,惊惶的声音,就象是拥有了移形换位的能力般,在看押室的各个角落飘忽不定,“叔叔。你干嘛要绑住我,我好怕,你放开我,我要找我妈妈……”
冷汗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浸透了俞奉教的内衣,他全身三百六十五根汗毛更是一起跳起来,在他湿腻腻的皮肤上一起狂跳霹雳舞。
俞奉教吓得全身都在发抖,但是这只粮仓里的老鼠,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无论如何也有了几分道行。“难、难道是……鬼?可是只过了两天,她虽然是一个小孩子。被我牢牢绑住,不能动,也没有吃的喝的,但是在临出发前,我还专门让她吃饱喝足了,她还死不了啊?”
“唔唔唔唔唔……”
如哭似泣的声音,在看押室的各个角落同时响起,形成了一种等同于杜比声环绕立体音的出色效果,在黑暗的寂静中,虽然北极熊室友呼噜声不绝。但是这些声音听起来却更是分外的清晰。
“嗒嗒嗒……”
这不是哭声,这是俞奉教牙齿上下打架,发出来的声音。
“叔叔求求你放我走吧,我好怕,我怕黑,你干嘛要塞住我的嘴?”
“我感冒了,我鼻子不通气……唔唔唔……我喘不过气了……”
“叔叔,我想回家,我想找妈妈,可是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你带我回去。带我去找妈妈吧!”
“唔唔唔……叔叔你快来救救我,这里是什么地方,这么脏,这么乱。我看到有只老鼠,正在咬我的身体……”
寒意,绝对的寒意!
到了这个时候,俞奉教终于确定,是那个小女孩来找他索命了!两天时间,虽然那个小女孩饿不死。也渴不死,但是如果她真的因为感冒鼻子不通气,又被他塞住了嘴巴,绝对有可能被活活闷死!一想到有只老鼠正在啃咬这个小女孩的尸体,俞奉教就觉得一阵反胃。
“叔叔,你听不到我的声音吗?你为什么不理我?叔叔,你救救我……啊,老鼠在咬我的手臂了……”
“啊~~”
再也无法承受如此可怕的精神折磨,俞奉教猛的坐起来,刚才还围绕在他耳边的声音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俞奉教惊魂未定,他借着走廊外传来的一丝灯光,紧张的巡视四周,在他的旁边,那只饮酒过度的北极熊,依然睡得不醒人事。
“唔……”
那只刚才还呼呼大睡的北极熊,突然象抽搐一样全身狠狠一颤,紧紧接着又像是一只被人丢进油锅的大虾般,躺在**不断的扭动。在俞奉教越来越惊慌的注视中,北极熊突然睁开了双眼。
刚才还凶悍之极,趾高气扬,对俞奉教根本不屑一顾的北极熊,看到俞奉教却突然露出了一丝惊惶到极点的表情,他就象是一个受惊的孩子般,呆呆的注视着俞奉教,而俞奉教也用相同惊恐的眼神,望着自己的北极熊室友。
北极熊室友开口说话了,他竟然能说出一口流利的中文,最让人惊异的是,他的声音听起来根本不象是一个四五十岁长得虎背熊腰的大男人,柔柔的、轻轻的、颤颤的,听起来怎么都象是一个小女孩在受惊过度后说出来的话,他也没有说几个字,他厚厚的嘴皮一翻,轻声道:“叔叔,我好怕啊……求求你,不要让老鼠咬我的手了!”
“咕咚!”
一头栽倒,被彻底吓晕的,是俞奉教!
俞奉教一被救醒,他就伸直了脖子,嘶声叫道:“我招了,我全招了,是我干的,是我干的。”
一个小时后,被俞奉教绑在一间废弃民房里的小女孩被警方成功解救。
战侠歌玩弄着从唐诺马可神父真丝领带和两只皮鞋里拆出来的微型扬声器,道:“别看它们这么小,可是音响效果还真是不错。”
“你也不看看这是谁制造出来的!”唐诺马可神父骄傲的翻着眼珠子,道:“最重要的是我炉火纯青的演技,和对人类心理学大师级的所握能力,没有我即兴演出这临门一脚,那个小子又怎么可能会精神彻底崩溃?还有,你当制造立体声效果很容易吗?你真的以为,我甩掉皮鞋的动作,是很随意很自然?没有卡到正确的位置,又如何在不引起俞奉教警觉的情况下,营造出最好的声音效果?”
战侠歌口服心服的连连点头。
“对了,”唐诺马可神父望着战侠歌,道:“我已经和你回到了中国,正式上了你的海盗船,可是为什么我现在还不知道,我究竟要帮你做些什么工作?”
“你已经做了啊,而且牛刀小试了一把,成绩不错。”
战侠歌带着一脸诡异的笑容,他伸手轻轻拍着唐诺马可神父的肩膀道:“你说的没有错,我身边不缺在战场上杀人放火的职业高手,也不差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智囊人物,但是我算来算去,似乎在我的身边,还缺一个精通物理、化学、电磁学科,能够利用人类心理弱点,撬开罪犯嘴巴的大师!”
唐诺马可瞪大了双眼,脱口叫道:“我拷!shit!SEX!弄了半天,原来你把我骗过来,就是要找一个逼供审讯官?”
谁说神父不会骂人?
战侠歌连连摇头,“不,不,不,你太小看自己了。我除了要你做一个大师级的审讯官之外,在敌人发动舆论战的时候,尤其是面对那些以宗教思想和种族利益为口号,煽动分裂和极端主义的恐怖份子,我还需要你这位宗教学和心理学的大师为我出谋划策,给他们玩个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拍着已经听得目瞪口呆的神父肩膀,战侠歌把大方的道:“除了这些不定期的工作,所有的时间都是你的了,你有大量资源可以利用,去进行你的科学研发……不,是去继续难上帝的存在。作为你的投资人兼兄弟,我由衷的祝愿你取得成功。”
“还有。”战侠歌笑容可掬的道:“你在验证上帝存在的实验中,经常会制造出一些声光效果不错却华而不实的东西,我个人是比较喜欢这些好玩的东西,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这些东西你一次就制造两份,你自己留一份,送给我一份,荣誉归你,专利权……归我,好吧?”
如果早一点知道,战侠歌这样一个战斗英雄,这样一个在佛罗伽西亚波及全国的内乱中力挽狂澜,最终被元首授予“铁木”勋章,成为佛罗伽西亚历史上第一个拥有名誉上将阶位的男人,竟然如此卑鄙无耻,下流、硌硬、龌龊、呕朽的话,打死唐诺马可,也不会放弃自己业务蒸蒸日上的教堂,跟着他来到中国!
但是现在看着战侠歌笑容可掬的脸,发掘到他这个人另外一个面孔,唐诺马可却笑了,因为他突然觉得,战侠歌很……好玩!
跟着这样一个好玩的人,他未来的人生,必然会十分精彩吧?
“上当就上当吧,原来用‘神迹’来从信徒手中赚我的科研经费,现在有这个家伙的支持,我不缺钱了,不缺仪器设备了,但是我的天赋,总得有地方发挥吧?”想到这里,唐诺马可神父不由自主的揉着自己的鼻子苦笑,因为他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也是一个很好玩,很有亚搞天分的家伙。
要不然的话,想证明上帝存在的神父那么多,为什么唯独他会走上这条路?
展开全部内容